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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木琳

只拿「成績證明書」 不可進大學

為了杜絕七分上大學事件重演

教育部修正高中學生成績查核辦法

除了現行的「畢業證書」、「修業證明書」之外

另外增加「成績證明書」。

高中生如果高中三年沒有修滿160個應修學分

就無法達到畢業條件

只能拿取「成績證明書」

「當年度」不能進入大學就讀。

新法也增訂

學生到國外進修

取得學分證明

可以計入 畢業學分和升級規範。

新辦法最快適用今年入學的高一新生。

(陳映竹報導)正在修改的「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提高畢業門檻

除了現行的修滿160個應修學分、沒有記滿三大過、每學年學業總平均及格

增列國文、英文、數學必須有二分之一以上成績及格

也就是說國、英各要修滿12學分、數學修滿8學分才能拿到「畢業證書」。

如果學生只達到160學分的標準

只能拿到「修業證明書」

這兩種證書都可在當年報考大學、進入大學就讀。

不過連160學分都沒有達到

學生就只能拿到「 成績證明書」

教育部次長呂木琳表示

這類的高中生就算當年度報考學測、指考

也無法在當年度入大學註冊就讀

必須隔一年才能入學。

該怎麼進行補教教學

教育部表示

高中會開設專班重修

放寬專班開設的人數門檻

由現行的20到30人

放寬到15人以上即可

並且安排隨班附讀

讓學生以同等學力報考下一學年度的大學考試。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01/1/1kh5x.html

呂木琳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2010578218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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